时间:2025-02-06 15:04
一、劳动解除协议签了还可以仲裁吗
通常情况下,即便已经签订了劳动解除协议,依然可以进行仲裁。
当在签订劳动解除协议的过程中,存在诸如欺诈、胁迫等因素,这些情况违背了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又或者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劳动者就有权利申请仲裁,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协议。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协议的签订并非劳动者的自主意愿,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而如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并且是合法有效的,然而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一方出现了违约等行为,此时劳动者同样可以依据协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仲裁,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签订劳动解除协议并不能绝对地排除仲裁的可能性,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大家遇到了相关的具体问题,为了能够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最好详细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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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劳动解除协议后还能起诉要求赔偿吗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劳动解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可撤销情形,且协议中对解除劳动关系及相关补偿等事宜已明确约定并履行完毕,那么起诉要求赔偿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但要是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比如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劳动者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协议后再依法起诉要求相应赔偿。另外,如果协议中未涵盖某些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项目,如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等,劳动者仍可就该部分权益起诉主张赔偿。总之,能否起诉获赔需结合协议具体内容及实际情况判断。
三、签劳动解除协议后还能获经济补偿吗
这取决于劳动解除协议的具体内容。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且劳动者签字认可,那么劳动者可按约获得补偿。
从法律角度看,依据《劳动合同法》,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如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若解除协议签订时,劳动者对法定补偿情形不知情,且协议中未提及补偿或显失公平,劳动者事后仍有可能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经济补偿。但如果协议明确表明劳动者放弃经济补偿权利,且是在劳动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的情况下签署,那么主张补偿可能面临困难。不过,若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导致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仍有机会争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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